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3〕18号),现开展实验室信息填报工作。
一、填报范围:各综合实验室。
二、填报内容:实验室基本信息、效益成果、经费信息、专任实验人员共四个方面。
三、请各单位指定1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写填报人信息表(附件1),于9月8日下班前留言至国资处孙艺东。
四、统计时段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五、填报方式:登录中国民航大学智能实验室管理系统 http://10.16.9.210/customer/index/index.html,在系统中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六、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七、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及时完成填报,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