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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安:《航空配餐侵权责任论纲》

 发布时间:2013-09-09 16:33:06     信息来源: 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作者】 刘海安

【Author】 Liu Haian(Air Law and Air Policy Research Center,Civil Avi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Tianjin 300300,China)

【机构】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摘要】 航空配餐侵权涉及航空承运人、配餐公司、机场、安检人、航空器湿租出租人等多个主体,各主体的归责原则不尽相同。侵权主体不因受害人特殊体质而减轻或免除责任,除非受害人因此构成参与过失。侵权主体是否承担终局责任取决于主体的行为或营业特性、职责和法律目的等。责任份额不应以原因力为划分标准,而应根据风险比例规则确定。 

【关键词】 航空配餐 侵权主体 侵权责任 终局责任 风险比例规则

航空配餐侵权责任论纲_刘海安.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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