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郝秀辉
【作者单位】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03期
航空法应否成为独立的部门法存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是国际法的新分支。航空法有天然的国际性,但不等同于航空法即是国际法的分支。航空法内容的综合性、多学科性、较多技术规范性和国际航空公约适用的条件限制性,决定国际航空法无法包容航空法的全部内容和特性。航空法成为独立的部门法,不仅可从航空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法规数量上寻求到自证自洽的缘由,而且中国民航强国战略、低空开放、航空立法新变化和海峡两岸直航也都是巨大的驱动因素。应该从夯实航空法学自身理论根基、加强航空法学与各学科知识的。
中国视域下航空法独立性之辩.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