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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法院张静副庭长来校讲授人身权保护司法实践

【来源:东丽区人民法院张静副庭长来校讲授人身权保护司法实践 | 发布日期:2018-06-25 】

2018年6月25日第5/6节课,东丽区人民法院华明庭副庭长张静法官受刘海安副教授的邀请,在我院讲授的《人身权法》课堂中,就“我国人身权保护的司法实践”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深度和广度兼具的讲座。

张法官首先对英美法系保护人身权的方法进行了简要概括,从通过校园侵犯隐私权的重要而完整案例分析英美法系保护人身权的思路方法及考量因素。随后,张法官通过多个案例类型,从人身权遇到公权力时的边界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方面探讨了人身权保护的边界。在此基础上,张法官通过多类案件的解读来描述人身权保护在我国的司法现状,尤其是因果关系判断的困难以及脆弱头盖骨案件的处理,既要强调法律效果的实现,又要强调社会效果的达成。最后,张法官就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忧虑,尤其是以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维护为例,指出法律在未成年人人身利益保护中的局限与无力。讲座结束后,同学们踊跃与张法官交流,在因果关系的认定、名誉权的保护、法官计算损害的裁判依据等方面得到了张法官的指导,受益匪浅。

此次课堂实践教学给同学们带来了实践中的新信息,给同学们理论学习和思考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也给同学们领略实践部门的思考着力点和思维方法提供了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