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验教学 > 专家讲座 > 正文

我院举行主题为“行政犯罪的基础理论与司法认定”的学术论坛

【来源:我院举行主题为“行政犯罪的基础理论与司法认定”的学术论坛 | 发布日期:2022-10-23 】

2022年10月16日,我院刑事法教研室举行了第一期“刑事法前沿论坛”。南京大学法学院马春晓副教受邀为我校师生做了主题为“行政犯罪的基础理论与司法认定”的主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的方军副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黄小飞助理研究员以及我院张莉琼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本次论坛,我院陈文涛博士主持本次论坛。本次论坛线上和线下共计约190人参与,时长约3个半小时。

论坛伊始,马春晓副教授首先介绍了行政犯概念的历史渊源,并提出了行政犯时代下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其次,马春晓副教授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判决争议、行政犯理论的流变与发展方向以及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区分与适用三个问题,对于行政犯的基础理论开展了体系化的讲解。

在与谈环节,方军副教授将我国行政犯和外国的行政犯理论进行了对比,表示总体上赞同主讲人的观点,同时也对具体的案件的处理表达了不同意见。黄小飞博士对行政犯的概念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同时提出对行政犯的研究,要将解释论和立法论并重。张莉琼教授则从行政犯的范围出发,提出了当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竞合时该如何处理(也就是双重竞合)的问题,同时结合我院特色,提出如何对负有航空职责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进行划分的问题。陈文涛博士作为主持人,在推动讲座进程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对行政犯的观点,认为目前司法实践所提到的行政犯理论,大部分是为了出罪,相关争议的本质是一个解释论的问题。在现场参加讲座的丁宇魁老师和林泉教授都对行政犯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和见解。马春晓副教授也对于与谈人和参会老师的观点及问题都给予了回应。

讲座最后的学生提问环节,我院肖长睿同学针对讲座内容以及马春晓老师的报告提出了三个问题,其中既有结合司法实践对于机动车认定的问题,也有理论上对“不法重合、制裁竞合”的疑问。马春晓教授对这三个问题都一一给予回应。

本次讲座的内容丰富,理论性很强,参与讲座的老师和同学们都受益匪浅。

(撰稿人:陈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