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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士队律师解读国内外空难理赔的法律规制

【来源:韩士队律师解读国内外空难理赔的法律规制 | 发布日期:2017-12-13 】

2017年12月12日,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士队律师应邀为中航大法学院学生解读国内外空难理赔的法律规制(以马航MH370失事事件损害赔偿责任中的法律问题为视角)。韩士队律师是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办理过多起重大、疑难的刑事、民事、涉外案件;作为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领导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创造良好业绩。韩士队律师曾独立出版《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实务》,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律师事务所核算实践意义。

韩士队律师围绕马航MH370事故中的事件经过、法律关系、法律适用展开分析。韩律师表示在马航MH370的法律分析中应当首先考虑国家的管辖权问题,以全面性原则为指导寻找相关法律依据,其次,明确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承运人承担的旅客人身伤亡和行李物品的损害赔偿的数额、旅游经营者的责任、第三人侵权责任、飞机制造商的赔偿责任、民营航空中的保险责任等。韩士队律师强调在处理国际民航事故案件中,应当处理好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案件所带来的国际影响,尤其是在处理承运人对各国乘客的赔偿数额的差异问题上。在最后的交流互动环节,学生们积极向老师提问和交流,韩律师针对学生的疑问进一步解释了在确定赔偿损害标准中的生命价值理论,并对各国法律中人身损害、刑事责任中的赔偿问题作了进一步解释。韩士队律师认为在法律的学习中应当注重提高实践经验,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做好分析案件前的准备工作,提高检归纳法条、整理证据的能力,才能更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