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法律诊所
英文名称: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课程编号:
一、实验(上机)学时/课程总学时: 20/20
二、先修课程: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三、课程教学方法和基本要求
课程教学方法:组织实践实习
基本要求:1.本课程面向法学院高年级本科生,参加本课程的学生应已经修完法学的基础课程,有独立办理案件的能力,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
2.本课程学生应当按照课程要求参加课堂讲授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课堂教学,积极参加课堂讨论;
3.学生应当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分成小组,亲身参加有关的法律咨询接待和法律服务工作,如按照诊所值班要求,到诊所对外法律服务办公室值班,接待来访,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接受案件代理,向需要获得法律服务的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4.无论是课堂讨论还是办理真实案件,学生都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在老师指导下和通过讨论,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和解决该案件的方案;
5.每个学生都应当办理并完成_个案件,并按照诊所办案程序和要求,写出结案报告。
四、教学内容及教学进程表
阶段 |
具体内容 |
教学要求 |
教学内容 |
考核 方式 |
学时(20) |
第一阶段 |
诊所课程简介和要求 |
对学生进行基本培训,引导学生讨论参加本课程的目的和打算: |
(1)法律诊所的产生和发展背景; (2)诊所的教育教学方法和内容; (3)诊所课程的要求和诊所管理; (4)学生课堂讨论:为什么说法学是实践性的学科?法律执业者与医生工作的同异?法学的理论性与法律实践如何进行连接?法律职业者的基本素质有哪些?什么是法律人的能力?什么是主动性、亲历型的学习?你参加诊所课程的目的是什么?你打算如何参与本课程?如何培养法律素养和能力? (5)确认参加课程的意愿; (6)课后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意愿筛选并录取学生;对学生进行编组; |
随堂提问 |
2 |
第二阶段 |
类型纠纷(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特点及其解决方案 |
建立相关的诊所接待、受理案件的标准、程序、记录(档案建设)和制度 |
(1)争议的常见类型(举实例说明); (2)争议的一般解决途径、方法和方案; (3)经常使用的相关法律知识体系概述; (4)学习在法律诊所(法律事务所或调解机构)中工作的程序和制度要求; (5)作为法律执业者处理此类案件的立场、态度和基本要求; (6)对学生通过接待或其他途径接受案件提出具体要求,或根据诊所案源分配案件; |
下一次课分组汇报 |
3 |
第三阶段 |
发现案件并与当事人沟通和建立联系 |
建立相关的诊所接待、受理案件的标准、程序、记录(档案建设)和制度 |
(1)通过与有关法院、法律援助中心、仲裁机构、社区、电话接待、街头咨询等方式建立稳定的案源; (2)讨论:如何发现、受理案件?受理的标准是什么?受理案件有哪些程序? (3)讨论:接待当事人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实现这些目的? (4)此类争议当事人的类型有哪些,如何与不同类型的当事人打交道;为什么? (5)模拟接待当事人:请已经接待过当事人的同学模拟接待的过程,掌握接待的方式与技巧; (6)接待的方式及其注意事项(电话询问、当面咨询、主动访问); (7)怎样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8)需要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哪些情况? (9)怎样从当事人哪里了解有关情况? (10)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应当如何对待?(是否都相信?如否,如何进行补正或弥补?) (11)在提供法律意见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2)用“信息不对称”理论来解释法律咨询和服务市场的形成; (13)怎样与同伴进行配合? |
下一次课分组汇报 |
3 |
第四阶段 |
案件评估及案件处理方案的制定 |
通过学生对角色的自我设计和假想应对提高学生运作法律的能力,有助于学生对课堂知识的全方位的浓缩和总结。 |
(1)通过接待当事人和相关的证据甚至是一定的调查,描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性质;客观事实与法律认可的事实的区别与联系; (2)此类案件的关键事实和法律争议有哪些? (3)所接待的案件还缺哪些材料或证据; (4)如何评估案件的走向和可能的结果; (5)案件评估的依据和标准(事实、法律、情感及相关的社会因素); (6)案件评估的立场、方法和形式; (7)评估结果的形成; (8)下一步的方案和步骤设计(是否受理,受理后的基本程序和计划),以及案件性质和走向的分析; (9)与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联系与沟通; (10)在法律范围内主动推动某种事实的发生或形成新的法律关系; (11)讨论法律职业者的能动性,即律师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设计客户或当事人的行动方案或应诉策略; |
下一次课分组汇报 |
3 |
第五阶段 |
与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联系,与其它相关纠纷解决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协商(谈判)、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讼解决途径的探讨: |
此项内容主要是沟通能力的认识和培养;可以根据课程需要扩展至几周的教学和练习 |
(1)各种非诉讼解决形式的类型; (2)经手案件最佳解决途径的分析与选择; (3)协商、和解、调解、仲裁的区别及对受理案件的影响; (4)协商等纠纷解决程序中的“信息不对称”及其对策; (5)与对方协商或沟通的基本方法和策略; (6)协商的步骤、方法和技巧; (7)根据案情或模拟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协商的模拟练习; (8)调解的种类和特点; (9)调解的基本方法、技巧和步骤; (10)调解的条件和原则; (11)模拟调解,为案件调解做准备; (12)调解成功的法律确认:调解协议的撰写、签署、送达和效力; (13)调解失败的情况分析及下一步方案; |
下一次课分组汇报 |
3 |
第六阶段 |
法律文书的写作 |
学生针对之前收集到的资料书写法律文书 |
(1)仲裁申请或起诉书的撰写; (2)答辩书的撰写; (3)各种文书写作的不同目的及其撰写风格,讨论常见的文书写作的问题; (4)法律文书写作与办案策略和方案制定的关系; (5)根据博弈论,从不同诉讼参加人的角度(对方、证人、律师、法官等)对所写文书进行推敲和修改; (6)法律文书的提交及程序; (7)对学生起草的具体文书进行讨论和评价,指出存在的用语、表述、结构层次、逻辑、风格、说服力等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细致的修改; (8)文书是否应当有修改和发挥的余地;在后面程序中是否可以修改、增补和删减 |
订卷存档 |
3 |
第七阶段 |
在课程进行过程中,结合有关案件的进展组织一次模拟法庭的演练: |
开庭审理使学生结束“纸上谈兵”而进入“真枪实战”阶段,经过该过程的历练,学生在综合判断和分析案件的基础上,运用知悉的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内容,将其角色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极致,最充分地锻炼了自己的理解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以其学识、机智和经验应对法庭上出现的各种情况,因身临其境而助长学生的法律运作能力。 |
(1)案件的挑选和撰写; (2)角色分配; (3)法律文书的撰写; (4)(根据录像)进行模拟点评; (5)每一位学生对各自表现进行总结; |
订卷存档 |
3 |
五、主要参考书目
1、叶英平.《法律诊所教程》,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孙淑云,冀茂奇.《诊所式法律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