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中国民航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文件要求,研究生拟录取后,考生需提交体检表、政审表,转移个人档案。请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本学院。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体检
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是距复试日期前后三个月内的。体检项目应不少于以下五项:1肝功能谷丙转氨酶 (抽血化验);2胸小片;3内科(包含血压);4外科(包含身高、体重);5眼科(视力、色觉)。由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接受待录取后将有效体检报告在两周内寄送给拟录取专业(方向、领域)的联系人(招生秘书老师)。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招生联系人作好解释说明。
邮寄地址为:天津市东丽区中国民航大学北院XXX专业(方向、领域)联系人、联系电话。不接收到付邮件。
二、政审
考生6月15日前提交《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调查表》详见附件1,此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并将原件寄至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学院师资办。
邮寄地址为:天津市东丽区中国民航大学北院航空工程学院肖老师,联系电话022-24092406。不接收到付邮件。
三、档案
往届考生档案,于 6月20日前寄出。应届考生档案,于毕业后入学前寄至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学院师资办。《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调档函》详见附件2。
邮寄地址为:天津市东丽区中国民航大学北院航空工程学院肖老师,联系电话022-24092406。不接收到付邮件。
以上两个表格已挂在研究生部/招生管理/相关下载https://www.cauc.edu.cn/yjsb/list_more_13.html,考生可自行下载word版或带章的PDF版。
附件:1.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调查
表
2.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调档函
附件1,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