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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航空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规定和要求,航空工程学院分流工作小组按照学校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进行了调整,确定了符合第一批分流条件的学生名单,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附件见钉钉群通知信息),咨询电话:022-24092405。
公示时间为三天(即8月30日—9月1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组织和个人通过公示电话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22-24092401 022-24092402
联系人: 左朋涛 彭志广
航空工程学院分流工作小组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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