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航空工程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航空工程学院2021级大类招生培养学生分流 公示(三)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9-01

各位同学:

   根据《航空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规定和要求,航空工程学院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了计算,并进行了排序,现将结果公示(公示附件见钉钉群通知信息),咨询电话:022-24092405。

公示时间为三天(即9月1日—9月3日),在公示期间,可通过公示电话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22-24092401     022-24092402

联系人:   左朋涛        彭志广

 

航空工程学院分流工作小组

  


 

版权所有©中国民航大学 |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邮编:300300 |  津ICP备05004387号 | 津教备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