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2级同学:
按照《航空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规定和要求,现开展2022级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学生分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范围
2023年9月4日前在校2023级航空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学生。
二、分流专业、方向
大类招生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方向 |
预计规模 |
航空航天类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民航发动机设计与适航 |
120 |
发动机维修与工程(产教融合) |
160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飞机系统维修设计与再制造 |
100 |
飞机维修(产教融合) |
120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
80 |
机械电子工程 |
航空机电液传动与控制 |
40 |
航空机电维修工艺与装备 |
4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航空材料成型与控制 |
40 |
航空复合材料与工程 |
40 |
三、分流流程
1.公示符合第一批分流条件的学生名单
2.公示转专业、复学、定向生等学生名单
3.公示学生学业成绩
4.所有分流学生填报专业、方向志愿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需要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实行平行专业志愿设置。每名学生须按要求填满所有专业志愿,每个专业填写一个优选方向(该专业另一个方向将被默认为第二选择方向,飞设只有一个方向),并在志愿表单内按照先后顺序依次选择。为满足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学生须服从专业志愿内方向调剂。未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的学生将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调剂安排进入相应专业、方向。
5.专业录取
按照排序优先、遵循志愿。各专业进行不同批次录取。
6.公示
录取结果公示。
航空工程学院分流工作小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