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人数:
序号 |
学科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1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1)飞行器设计 |
86(含1个推免指标) |
(02)航空器推进理论与工程 |
(03)航空制造工程 |
(04)航空器状态监控与维修工程 |
(05)航空结构服役安全 |
(06)航空新能源适航与安全 |
(07)航空环境保护 |
2 |
080200 |
机械工程 |
(01)机场支持设备与系统 |
20 |
(02)机械系统优化设计与仿真 |
(03)民航机电系统检测与控制 |
(04)航空部件维修理论与技术 |
3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5 |
4 |
085501 |
机械工程(专硕) |
(01)机场支持设备与系统 |
31 |
(02)机械系统优化设计与仿真 |
(03)民航机电系统检测与控制 |
(04)航空部件维修理论与技术 |
5 |
085503 |
航空工程(专硕) |
(01)飞行器设计 |
155(含2个退役大学生计划) |
(02)航空器推进理论与工程 |
(03)航空制造工程 |
(04)航空器状态监控与维修工程 |
(05)航空结构服役安全 |
(06)航空新能源适航与安全 |
(07)航空环境保护 |
注: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按照专业组织复试与录取工作。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专业硕士)、080200机械工程、085501机械工程(专业硕士)按照招生研究方向组织复试与录取工作。
复试相关信息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https://www.cauc.edu.cn/hkgcxy2021/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下设命题专家组、考务工作组、复试资格审核组、面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2、复试招生方向、联系人及相关要求
(1)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
(01)飞行器设计方向
魏老师15202241013,weigang_0_2004@163.com;
胡老师16622034003,hjq060527@126.com
(2)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
(02)航空器推进理论与工程方向
孙老师 18202632970,40348768@qq.com
赵老师 18721297050,zqzhao@cauc.edu.cn
(3)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
(03)航空制造工程方向
于老师 15222827326,752070432@qq.com
(4)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
(04)航空器状态监控与维修工程方向
姜老师15302189016,cauc_ahm@163.com
牟老师18722628715,qymu@cauc.edu.cn
(5)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
(05)航空结构服役安全
邬老师 13602106436, dqwu@cauc.edu.cn
万老师 18810915660,aswan@cauc.edu.cn
(6)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
(06)航空新能源适航与安全
张老师 18812679321,zh-zhang@cauc.edu.cn
(7)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5503航空工程
(07)航空环境保护
褚老师 15902285920,pchu@cauc.edu.cn
(8)080200机械工程、085501机械工程(专业硕士)
(01)机场支持设备与系统
张老师15022555283,zx-zhang@cauc.edu.cn
梁老师 18522912425,yliang@cauc.edu.cn
(9)080200机械工程、085501机械工程(专业硕士)
(02)机械系统优化设计与仿真
秦老师 13302195201,8697207@qq.com
闫老师 18078992429,2945108631@qq.com
(10)080200机械工程、085501机械工程(专业硕士)
(03)民航机电系统检测与控制
王老师 13672163080,tjuwangxh@163.com
高老师 18202669830,x_gao@cauc.edu.cn
(11)080200机械工程、085501机械工程(专业硕士)
( 04)航空部件维修理论与技术
鲁老师 15022729965,luzhougong@tju.edu.cn
李老师 13821201303,ruili@cauc.edu.cn
注:080200机械工程、085501机械工程(专业硕士)(邮箱、电话、要求填写信息见qq群:1062848231)
(12)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孙老师 16622793960,yb-sun@cauc.edu.cn
刘老师 13821868776,liuweidongtju@163.com
电话咨询时间8:30-12:00,13:30-18:00,如遇上课、监考等不能及时接听,敬请理解可稍后联系。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
三、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专业(方向)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按照各招生专业(方向)要求,提交各项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
4.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6)尚未取得毕业证(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或本科结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验证报告;
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
8.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加分证明材料;
9.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定向就业材料;
10.《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
注:所有材料上传至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zs.cauc.edu.cn/
一志愿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
我院对复试工作采取分批次进行复试。第一批次为一志愿考生。复试前,各招生方向将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不进行破格复试。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
航空工程学院本年度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考生远程复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我校《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的各项要求。学院技术保障组会与考生开展线上系统测试,确保远程复试环节稳定性。
2、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具体以航空工程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时间为准。https://www.cauc.edu.cn/hkgcxy2021/
3、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复试系统。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提前三天向学院该专业(方向)联系人提出申请。
4、缴费标准
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5、缴费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6、复试组成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考核
招生专业(方向)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考核内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三个环节。各专业(方向)根据专业特点规定复试时长,其中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考核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界面选择1门复试科目。
Ⅰ.专业综合测试(100分)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线上面试形式。考生分组按专业随机编排,随机开展测试。
Ⅱ.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
以专业(方向)为单位组织对复试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每个考核小组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主考教师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测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测试时随机抽取。
Ⅲ.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专业课面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多选一,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测试时随机抽取。
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水平和科研成果,实践能力、团队协作、思想政治状况等。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专业课(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7、复试试题与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遵照《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5〕291号)执行。
(2)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复试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折算,折算后成绩60分以下即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单科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8、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房间须保持安静明亮,不得手持手机,不得使用耳机(包括有线和无线耳机)。
六、录取事宜
1、总成绩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折算百分制)×50%+复试成绩总分(折算百分制)×50%。
2、录取规则
录取时一志愿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同一批次总成绩相同时,由各专业(方向)根据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排序。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优先录取规则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2)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4、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单科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6年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9)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5、信息公示
(1)学院官网https://www.cauc.edu.cn/hkgcxy2021/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信息。复试前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调剂前将公示调剂系统的开放与关闭时间及其他相关说明。
(2)复试工作完成后,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6、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申诉
复试监督小组组长:纪委书记
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学科与师资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王老师:022-24092408;邮箱hkgcjw@cauc.edu.cn
肖老师:022-24092406;邮箱nhxiao@cauc.edu.cn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与中国民航大学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