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激发大学生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加强竞赛规范管理,促进竞赛的健康发展,依据《市教委关于印发<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教委办[2017]85号)和《中国民航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校发[2016]296号),经过征求单位意见、专家组评议,确定中国民航大学2019年度学科竞赛项目(见附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 1.重点支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及其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竞赛。 2.支持受益面广的基础学科竞赛,旨在促进基础学科课程质量标准建设,推动基础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为大学生成长奠定宽厚基础。 3.支持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的竞赛,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意识,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 二、竞赛管理 1.竞赛星级。2019年学科竞赛继续实行星级管理,依据竞赛主办单位、影响程度、学生覆盖面、参赛学校范围等综合确定,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五、四、三、二、一星级竞赛。根据星级高低确定学校是否提供竞赛经费、获奖指导教师是否纳入年终成果奖励、参赛学生成绩是否纳入KPI考核。竞赛星级依据竞赛组织、获奖等情况每年实行动态调整。 2.竞赛级别。竞赛级别指按组织机构、竞赛规模、影响范围等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学科竞赛。国际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国家级学科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以及为国际级学科竞赛决赛而举行的区域选拔赛。省部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3.奖励级别。奖励级别指获奖竞赛按《中国民航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校发[2016]296号)和《中国民航大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2015年)》(校党发〔2015〕26号)中《中国民航大学教学科研突出成果奖励办法》(附件9),对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进行奖励的级别。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奖,不重复奖励。 4.纳入KPI考核的获奖竞赛成绩按竞赛级别计算。 三、竞赛星级 1.五星级竞赛项目学校提供竞赛经费,获奖指导教师纳入年终成果奖励,参赛学生成绩纳入KPI考核。 2.四星级竞赛项目学校不提供竞赛经费,获奖指导教师纳入年终成果奖励,参赛学生成绩纳入KPI考核。 3.三星级竞赛项目提供竞赛经费,获奖指导教师不纳入年终成果奖励,参赛学生成绩纳入KPI考核。 4.二星级竞赛项目不提供竞赛经费,获奖指导教师不纳入年终成果奖励,参赛学生成绩纳入KPI考核。 5.一星级竞赛项目学校提供竞赛经费,获奖指导教师不纳入年终成果奖励,参赛学生成绩不纳入KPI考核。 附件:中国民航大学2019年度学科竞赛项目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 2019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