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部已经下发《中国民航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修订)指导意见》,相关要求都非常明确,各硕士点负责人已经在组织开展各硕士点研究生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结合以往工作习惯和目前编制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特别注意事项:
1.教学大纲要由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课程教学小组的全体教师研讨制订。
2.在编制教学大纲的时候,应明确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在内容和方法设计上予以一致体现。
3.教学内容方面要严格区分硕士课程与本科课程。要注重学科发展前沿,体现前瞻性,内容的设计要有利于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4.教学方法方面要注重培养硕士研究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针对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特点,采取适合的教学方法,包括讨论式、启发式等方法,体现专题化、综合化、实践性特点。
5、课程考核上要有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报告)的比例体现。
6.人员资质方面主持制定(修订)教学大纲的教师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和研究生教学经历,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教学效果优良,学术造诣较高。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需由硕士点负责人统一提交说明,学院院长审核同意,再报研究生部批准备案(具体参见《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管理办法》(校发[2011]149号)。
提交要求:
1、请各学位点负责人负责归属本硕士点课程教学大纲内容的审核(文档文件名:“***课程教学大纲--某某某课程负责人),审核把关后4月16号上午9点以前电子版统一提交潘立老师。
2、学院将对所有我院开设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格式审查,并组织相应专家抽查审核大纲内容等,对存在问题的返回修改。
3、大纲最终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通过,一并上交研究生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