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高自考考生:
按照天津市自考委关于毕业论文答辩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现定于2015年10月进行自考各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交论文要求:请所有参加2015年10月高自考交通运输(民航运输)、航空维修工程管理、机场管理专业做毕业论文的学员做好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论文定稿(电子版)请在2015年10月8日前发给指导老师,并将定稿(纸质版)于10月13日之前交指导教师填写评阅记录并给出评阅成绩(附件三),创见性声明需导师签字;论文格式以中国民航大学2010年论文模板为准,没有指导教师签字或考核不合格、论文格式不合格均不能参加答辩。答辩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答辩者需重新报名。
二、报到时间:参加答辩的本、外地的学员务必于答辩前到继续教育学院报到,将指导教师给出评阅成绩的论文定稿(纸制)交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不需要装订)。联系电话:022-24092555 马老师
三、答辩时间安排:
|
专业 |
答辩时间 |
人数 |
答辩地点 |
等候室 |
|
航空维修工程管理(机电) |
10月16日8:30 |
51 |
北教14-S401
北教14-S402 |
北教14—S414 |
|
航空维修工程管理(电子) |
10月16日14:00 |
9 |
北教14-N306 |
北教14-N307 |
|
民航运输 |
10月15日8:30 |
31 |
北教14-N408 |
北教14-N409 |
|
机场管理 |
10月16日8:30 |
16 |
北教14-N408 |
北教14-N409 |
四、答辩流程
1、在2015年10月13日之前,将导师签好字的纸质版论文交到教务科;
2、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等候室集合,点名后按照名单上的顺序进行答辩(名单会在答辩当天公布);
3、每人答辩时间在20分钟左右,其中针对论文核心内容自述10分钟,答辩组提问10分钟;PPT不要求,自愿制作。
4、答辩后3日内将按照答辩组意见修改后的论文(外文、中文翻译、5个附件)进行装订连同电子版(光盘)交到204室。(装订在民航大学印刷厂)
5、不参加答辩者再次报名需间隔一年。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