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综合实验中心开放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验室为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的服务功能,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及实验室利用率,加强工程应用能力教育,逐步将计算机综合实验中心建设成为“开放、共享”的课内外一体化实践实习教学场所,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1、计算机软件实验室(323、321)每学期第一周到第十八周,周一至周五实行全天候开放,开放时间:8:00—21:00。实验中心应将每周实验室课表粘贴在三楼软件实验室的公告栏内;其他实验室实行网上预约开放。
2、周末、节假日期间及寒、暑假前,实验中心应将实验室的开放安排(包括开放时间、地点和值班负责教师等信息)粘贴在三楼软件实验室的公告栏内。
二、开放组织形式
实施“课内外一体化”教学模式。采用“集中安排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的方式,为学生利用实验室开展网络化自主学习建立良好的体制保证。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形式包括:
1、课内开放——任课教师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实验中心统一安排;任课教师在学期末向中心提交实验报告、大作业等材料。
2、时间开放——中心在保证正常实验教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在空闲时面向所有学生的开放。
3、内容开放——中心在有关教师的配合下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开设出课外综合型、设计型、研究型、创新型的实验;由任课教师和学生确定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并在学期末向中心提交项目报告、实验报告以及光盘等材料。
4、项目开放——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教师科研项目和各种竞赛等,由指导教师在实验室内组织实施;指导教师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并在学期末向中心提交项目报告以及光盘等材料。
5、课外20学时集中开放——凡是有课内实验的课程,应安排20学时的课外上机时间,用于完成课内作业或学习该课程的有关知识。
三、值班教师及学生守则
1、实验室采取轮休值班制的运行管理模式。凡非工作时间内的开放,由一名中心教师负责,各子实验室配备1名协管学生值班,解决开放时出现的故障,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确保实验室开放的顺利进行。
2、值班教师应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各项开放记录工作,凡是在课外进入实验室学习的学生都应该登记,学生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