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课外科研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快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增强学生的科研意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于探索,积极创造,特制订本办法。
第1章 总则
大学生立项申报的内容主要为有价值的专业课题研究,发明创造,科技制作和调查报告等。
大学生科研基金主要来自学校事业经费拨款,也接受外来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大学生科研项目每年评审一次,每年6月份组织统一审核。
第2章 申请科研项目的条件
原则上鼓励跨系、跨专业联合申请大学生科研项目,鼓励高年级带领低年级同学共同参与研究。
项目的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之下条件: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勤学向上。
有一定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强。
原则上要求2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极特殊情况可放宽要求。
大学生科研项目应符合之下条件:
申报项目建议有一定创新性。
避免重复课题申报。
申报课题必须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学生从事立项研究,应配备专业教师予以指导,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我院在职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每位指导教师一般指导一个项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所取得的成果,年终计入指导教师科研工作量。
第3章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立项程序
学生根据指南选择最感兴趣的项目(每位学生最多参加两项),到科协领取并填写《中国民航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实习”申请书》。学生可跨学院组队参加同一项科研课题。
申请参加课题的学生申请书交指导教师审批后,填报汇总表(包括人数、学号、姓名以及计划指导时间、计划内容等)并连同申请书一起交科协办公室存档。若同一项目申请参加的人数太多,指导教师可择优录取。
凡是课题立项成功的小组均在可以通过水平测试后申请入驻大学生科研基地。
入驻大学生科研基地的成员均须与科协签订《科研基地进驻协议》,并接受科协组织的项目审查,服从基地条例管理。
立项成功后,项目组须提交《立项报告书》,内容应包括课题来源、背景、意义、开发方案、达到目标等。
二、经费管理
经费来源:学校设立的专项经费、教师科研项目的经费、学院的配套专项经费等。
项目经批准后,学校将经费一次拨付到专门帐号,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经费使用范围:
①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等。
②资料购置费,测试费,软件、小型硬件及小型实验设备购置费等。
计算机等设备购置费等不能从本经费中开支。论文版面费、资料复印费、调研费等应占较小比例,经费使用的结构要合理。项目经费在使用中不得超支,申请报销要提供有关实物清单,书籍和成套资料、设备应在科协登记造册、验收,其中软件工具必须写明名称、版本,在科协登记,经团委验收合格后方可报销。
报销办法:报销单据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经团委审核、记账、签字方可报销。
三、项目的管理
每个学期期中、期末专家组对在研项目进行考核,进度检查。
完成的项目应提交项目技术报告、结题报告、用户使用说明书。小组成员可自主申报召开项目鉴定会,由专家组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鉴定。对优秀的项目公开表扬。
未能完成的项目,小组成员须提供项目未完成认定书,提供技术等各项未完成的原因,由项目指导老师签字,对未完成的项目结题。
第4章 附则
大学生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不应以往届毕业论文为最终研究成果,否则不予结项,所支出的研究经费予以追返。
项目负责人因留学、退学、健康状况等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提出报告,送交科协办公室,根据情况协调商定解决办法.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相关管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废止,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
本办法解释权归科协。 大学生课外科研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快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增强学生的科研意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于探索,积极创造,特制订本办法。
第1章 总则
大学生立项申报的内容主要为有价值的专业课题研究,发明创造,科技制作和调查报告等。
大学生科研基金主要来自学校事业经费拨款,也接受外来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大学生科研项目每年评审一次,每年6月份组织统一审核。
第2章 申请科研项目的条件
原则上鼓励跨系、跨专业联合申请大学生科研项目,鼓励高年级带领低年级同学共同参与研究。
项目的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之下条件: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勤学向上。
有一定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强。
原则上要求2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极特殊情况可放宽要求。
大学生科研项目应符合之下条件:
申报项目建议有一定创新性。
避免重复课题申报。
申报课题必须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学生从事立项研究,应配备专业教师予以指导,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我院在职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每位指导教师一般指导一个项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所取得的成果,年终计入指导教师科研工作量。
第3章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立项程序
学生根据指南选择最感兴趣的项目(每位学生最多参加两项),到科协领取并填写《中国民航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实习”申请书》。学生可跨学院组队参加同一项科研课题。
申请参加课题的学生申请书交指导教师审批后,填报汇总表(包括人数、学号、姓名以及计划指导时间、计划内容等)并连同申请书一起交科协办公室存档。若同一项目申请参加的人数太多,指导教师可择优录取。
凡是课题立项成功的小组均在可以通过水平测试后申请入驻大学生科研基地。
入驻大学生科研基地的成员均须与科协签订《科研基地进驻协议》,并接受科协组织的项目审查,服从基地条例管理。
立项成功后,项目组须提交《立项报告书》,内容应包括课题来源、背景、意义、开发方案、达到目标等。
二、经费管理
经费来源:学校设立的专项经费、教师科研项目的经费、学院的配套专项经费等。
项目经批准后,学校将经费一次拨付到专门帐号,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经费使用范围:
①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等。
②资料购置费,测试费,软件、小型硬件及小型实验设备购置费等。
计算机等设备购置费等不能从本经费中开支。论文版面费、资料复印费、调研费等应占较小比例,经费使用的结构要合理。项目经费在使用中不得超支,申请报销要提供有关实物清单,书籍和成套资料、设备应在科协登记造册、验收,其中软件工具必须写明名称、版本,在科协登记,经团委验收合格后方可报销。
报销办法:报销单据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经团委审核、记账、签字方可报销。
三、项目的管理
每个学期期中、期末专家组对在研项目进行考核,进度检查。
完成的项目应提交项目技术报告、结题报告、用户使用说明书。小组成员可自主申报召开项目鉴定会,由专家组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鉴定。对优秀的项目公开表扬。
未能完成的项目,小组成员须提供项目未完成认定书,提供技术等各项未完成的原因,由项目指导老师签字,对未完成的项目结题。
第4章 附则
大学生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不应以往届毕业论文为最终研究成果,否则不予结项,所支出的研究经费予以追返。
项目负责人因留学、退学、健康状况等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提出报告,送交科协办公室,根据情况协调商定解决办法.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相关管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废止,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
本办法解释权归科协。大学生课外科研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快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增强学生的科研意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于探索,积极创造,特制订本办法。
第1章 总则
大学生立项申报的内容主要为有价值的专业课题研究,发明创造,科技制作和调查报告等。
大学生科研基金主要来自学校事业经费拨款,也接受外来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大学生科研项目每年评审一次,每年6月份组织统一审核。
第2章 申请科研项目的条件
原则上鼓励跨系、跨专业联合申请大学生科研项目,鼓励高年级带领低年级同学共同参与研究。
项目的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之下条件: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勤学向上。
有一定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强。
原则上要求2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极特殊情况可放宽要求。
大学生科研项目应符合之下条件:
申报项目建议有一定创新性。
避免重复课题申报。
申报课题必须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学生从事立项研究,应配备专业教师予以指导,指导教师原则上应为我院在职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每位指导教师一般指导一个项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所取得的成果,年终计入指导教师科研工作量。
第3章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立项程序
学生根据指南选择最感兴趣的项目(每位学生最多参加两项),到科协领取并填写《中国民航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实习”申请书》。学生可跨学院组队参加同一项科研课题。
申请参加课题的学生申请书交指导教师审批后,填报汇总表(包括人数、学号、姓名以及计划指导时间、计划内容等)并连同申请书一起交科协办公室存档。若同一项目申请参加的人数太多,指导教师可择优录取。
凡是课题立项成功的小组均在可以通过水平测试后申请入驻大学生科研基地。
入驻大学生科研基地的成员均须与科协签订《科研基地进驻协议》,并接受科协组织的项目审查,服从基地条例管理。
立项成功后,项目组须提交《立项报告书》,内容应包括课题来源、背景、意义、开发方案、达到目标等。
二、经费管理
经费来源:学校设立的专项经费、教师科研项目的经费、学院的配套专项经费等。
项目经批准后,学校将经费一次拨付到专门帐号,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经费使用范围:
①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等。
②资料购置费,测试费,软件、小型硬件及小型实验设备购置费等。
计算机等设备购置费等不能从本经费中开支。论文版面费、资料复印费、调研费等应占较小比例,经费使用的结构要合理。项目经费在使用中不得超支,申请报销要提供有关实物清单,书籍和成套资料、设备应在科协登记造册、验收,其中软件工具必须写明名称、版本,在科协登记,经团委验收合格后方可报销。
报销办法:报销单据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经团委审核、记账、签字方可报销。
三、项目的管理
每个学期期中、期末专家组对在研项目进行考核,进度检查。
完成的项目应提交项目技术报告、结题报告、用户使用说明书。小组成员可自主申报召开项目鉴定会,由专家组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鉴定。对优秀的项目公开表扬。
未能完成的项目,小组成员须提供项目未完成认定书,提供技术等各项未完成的原因,由项目指导老师签字,对未完成的项目结题。
第4章 附则
大学生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不应以往届毕业论文为最终研究成果,否则不予结项,所支出的研究经费予以追返。
项目负责人因留学、退学、健康状况等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提出报告,送交科协办公室,根据情况协调商定解决办法.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相关管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废止,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
本办法解释权归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