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学校拟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及第十七届教学观摩活动。并结合日常教学,将“主题教育”成果落实、细化到实际工作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
二、内容
开展教学检查、教学观摩等活动。
(一)教学检查
1.巡课、听课
巡课、听课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和安排,对各课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听课状态,教师的备课情况、教学状态。巡课、听课课程为本学期本单位开课课程、本单位教师讲授课程。
2.座谈会
召开学生座谈会。学院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生传达学校的相关政策,加强师生交流。建议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参加学生座谈会。
召开教师座谈会。围绕以下主题中的一个或几个开展交流研讨,引导广大教师结合教学实践,交流观点、集思广益,形成问题清单,开展深刻原因剖析并给出对策建议。
(1)如何发挥所承担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支撑作用。结合教师本人所承担课程的属性、特点,围绕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支撑作用发挥,就新时期行业未来发展对本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素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本课程对应上述新要求做出了哪些调整、改进、优化等展开交流。
(2)如何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结合课程性质,分析课堂状态,从供给侧(教师的教)与需求侧(学生的学)研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措施或举措(教师怎样教,学生怎样学)。
(3)如何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可从题目设计、过程管理、质量监控、制度体系、教师激励、优秀论文评选与培育、新技术背景下出现的新问题及其应对等角度开展研讨。
(4)如何发挥学科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可围绕学科竞赛组织、学生引导与激励、教师积极性发挥、院级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研讨。
(5)如何建设好并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可围绕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制度与保障、教师教学竞赛、梯队建设与机制、对外交流、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研讨。
(6)其他本学院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需主题明确、具体)。
(二)教学观摩
各教学单位要重视教学观摩活动,精心组织,制定教学观摩方案。单位党政领导、院级教学委员会成员、系(部)、专业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教学督导等相关人员,要积极参与。教学观摩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1.开展示范课教学。示范课授课教师为市校级教学名师、市校级教学团队带头人、校优秀教学奖获得者、各级教师竞赛获奖教师、课程思政效果好的教师等,每个单位不少于3人。近三年新入职的教师,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要参与观摩。
2.开展指导课教学。指导课授课教师为近三年新入职的教师,每个单位不少于6人。单位要组织专家对其教学进行现场指导点评。
三、要求
1.各教学单位领导、专业负责人(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督导、同行等每人听课至少2次。听课后微信扫描对应二维码,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1)。
2.座谈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记录表》。
3.期中教学检查暨教学观摩月总结表、座谈会记录表只上交电子版,通过办公留言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人周立春(电话:2125)。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 各类人员听课巡课记录表二维码
2. 期中教学检查暨教学观摩月总结表
3. 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记录表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