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审批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了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人工智能、思想政治教育、翻译等四个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经学院申报、专家组评议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定通过,拟将四个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申报材料上报天津市学位办备案审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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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22-24092123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