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管理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统筹管理;命题专家组负责审定命题原则、命题范围与考核要求,确保命题科学规范;各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资格审核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期间本学院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任务落实等工作;监督检查组负责学院复试考核录取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复试基本条件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调剂考生执行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3.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
四、调剂管理
(一)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与缺额信息以我院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不接收研究生初试统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类的考生的调剂。
(三)调剂遴选原则
1.0823交通运输工程(学硕)
我院0823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按照以下遴选顺序,分批次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
(1)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交通运输工程0823,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即视为专业相同);
(2)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工学:08,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即视为专业相近)。
2.0751气象(专硕)
我院0751气象(专硕)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按照以下遴选顺序,分批次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
(1)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气象0751,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即视为专业相同);
(2)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理学07,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即视为专业相近)。
(四)调剂流程
1.复试报名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
我院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请与我院调剂工作联系人申请。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院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2.复试选拔及确认
我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调剂考生初选名单确定后,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调剂系统发布复试通知的4小时内点击同意复试。
3.待录取确认
拟录取的考生需要办理待录取确认手续。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登陆调剂系统进行确认。
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时慎重决定。
五、复试管理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及复试安排等相关信息将在我院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信息发布网址: https://www.cauc.edu.cn/kgxy2019/zsjy/yjszs.htm
2.复试联系人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19501995910 022-24092907
邮 箱:zhaoqing-1986@qq.com
3.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线上复试的形式进行。线上复试平台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向我院提出申请。
复试现场应急电话:19501995910。
4.复试缴费
复试费标准:90元/人次,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5.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6.资格审查
凡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复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学院通知为准)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址:https://yjszs.cauc.edu.cn/,登录账号密码见登录界面提示。)
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或本科结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验证报告;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加分证明材料;
(7)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单页、定向就业材料;
(8)《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
(9)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
(10)英语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补充材料。
(二)复试组成及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考核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家组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内容,满分为300分:专业综合测试(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专业综合测试科目及参考书:
082300专业 |
《交通运输工程学》 |
可参考《交通运输工程学》,沈志云编著,人民交通出版社 |
《飞行性能及空气动力学》 |
可参考《飞机性能工程》,魏志强编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简明空气动力学》,傅职忠编著,中国民航出版社 |
075100专业 |
《天气学》 |
可参考《天气学原理和方法》(第四版),朱乾根等编著,气象出版社 |
(1)专业综合测试(100分)
专业综合测试由命题专家组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以问答形式进行,测试试题随机抽取。
考生须在管理系统中“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界面选择1门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考试科目相同。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
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以及专业表达能力,每位考生外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5分钟。
(3)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水平和科研成果,实践能力、团队协作等。每位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082300专业需加试《智能运输系统》和《民航概论》,075100专业需加试《数值天气预报》和《中尺度气象学》,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方式为线上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
总 成 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注: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00分,折算后成绩60分以下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排序。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四)体检及政审档案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政审档案提交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六、信息公开
我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将进行说明)。
复试工作完成后,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公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七、监督与申诉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022-24092435。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本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