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6-09-18    阅读量:

为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工作文件规定以及《中国民航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一)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

我院推免招生的学科专业及拟招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推免服务系统中所列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推免招生人数将根据录取情况,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我院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将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二)提交材料

考生收到考核通知并同意后,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zs.cauc.edu.cn/)“硕士考生登录”界面在线提交申请材料,账号密码见登录界面。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

5.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6.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告。

7.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模板见“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8.填报《政审表》有关个人信息,其模板在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界面下载。

(三)综合考核

我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免生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我院按学科(专业)组织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面试考核专家组,材料审核专家组不少于3人,面试考核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综合考核结果负责。

1.材料审核。面试前,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形成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合格者(≥60分)进入面试考核。

2.面试考核。学院面试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全面考核。

(四)综合考核内容及方式

1.考核形式

推免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线下考核的形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及相关安排届时将发布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官方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2.考核内容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考核(3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英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核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长一般为10分钟左右。

(3)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70分)

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和研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创新潜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名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所参考资料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8)。

3.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录取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拟录取

我校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推免生,报考我院研究生进入考核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六)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数据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配合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推免生拟录取数据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经市级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四、录取要求

1.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2.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截止于2027年新生报到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3.我校在推免招生录取阶段不进行体检。录取新生于入学报到时,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

五、管理与监督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学院的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

2.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重大事项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我院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与纪律培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4.实行人员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报考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考时应主动报备。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一经查实,学校视情节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招生录取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6.我院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文末。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进行复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民航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 022-24095608(周老师)

           022-24095618(张老师)

监督电话: 022-24095603(贺老师)

中国民航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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