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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深圳等10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明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为帮助企业及时准确掌握在汇算清缴工作中的政策依据及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变化,建立健全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制度,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于2012年12月6日在深圳举办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营业税改增值税及内部控制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⑴年终财务决算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与账务处理;
⑵收入解析与纳税调整;
⑶税前扣除与纳税调整;
⑷资产的税务处理与资产损失的扣除;
⑸税收优惠政策与申报;
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实务;
⑺如何降低和防范涉税法律风险。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⑴解读税改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文件;
⑵试点纳税人的界定和试点的具体征税范围; ⑶试点税率和征收率及试点计税方法等规定; ⑷简单介绍新增值税申报表和试点的优惠政策; ⑸针对与会企业提出的营改增过程中遇到问题进行解答
(三) 全面预算管理与内部控制
⑴公司计划与控制;
⑵全面预算的要求;
⑶预算中人的问题;
⑷全面预算的编制;
⑸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与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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