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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论文评阅范围
拟于2018年1月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 学位论文评审方式及时间安排
1.查重:由各学院自行查重,并于10月23日之前,将《2018年1月拟毕业研究生论文查重结果统计表》(附件一),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部。
2.盲审:查重通过后,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盲审(要求至少一份学位论文聘请校外专家盲审)。并于11月26日之前将《2018年1月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情况表》(附件二)的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中国民航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附件三)的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部。
三、论文评阅结果处理
1.查重结果:
MBA学生的学位论文重复率超过25%(不含25%),其他专业的学生的学位论文重复率超过20%(不含20%),要求作者对论文进行修改,并且延期到下一次硕士论文评阅和答辩;(2018年6月);
2. 盲审结果:
(1)若两位专家的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则该论文可按期组织答辩。
(2)若一位专家的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另一位专家的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或两位专家的评阅意见均为“修改后答辩”,则申请人须认真研究和吸收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论文修改意见决议书》,经导师和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组织答辩。
(3)只要有一位专家的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该论文不能参加答辩,申请人须认真研究和吸收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论文修改意见决议书》,论文修改后参加下一次硕士论文评阅和答辩。论文修改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最长1年(从评阅专家意见返回之日算起)。
(4)如研究生及其导师认为论文评阅不通过是因为学术观点分歧所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评阅有失公正,可填写《中国民航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附件三),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聘请2位专家进行鉴定,然后经学院分委会讨论,做出是否同意重新送审的决定。重新送审的费用由研究生或导师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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