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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收集我校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考生档案、定向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通知

2023-04-03 14:26:58 来源:

各位考生:
    按照我校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录取流程,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考生档案、定向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收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政审表
    所有2023年拟录取考生必须提供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的政审表。(考生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MBA考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考生档案
    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不调档案、不调户口。
3、定向协议书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我校非全日制MBA拟录取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请考生将确保准确完整(修改协议抬头的“乙方”为考生本人姓名、“丙方”为“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确保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与公章显示的单位名称一致,且所有提交的纸质版协议书末尾的乙方和丙方的负责人签字完整,丙方单位公章清晰。请考生按照协议中标黄注释要求完成,并务必删除标黄注释文字后再进行填写、签字及盖章,日期填写盖章日期即可)的协议书纸质版(一式四份),邮寄到指定地址(见文件末尾的邮寄地址),务必于2023年4月25日12:00前顺丰寄付至中国民航大学MBA教育中心,统一由学校研究生院签字盖章,开学后返还回考生。
    凡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均须签订定向协议,逾期邮寄如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政审表和定向就业协议纸质版邮寄地址:天津市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北院MBA教育中心招生部   吴慧玲收 邮编:300300,联系人电话:18322011616

 

 中国民航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

 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入学政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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