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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6-03-27 16:20:02 来源: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以及中国民航大学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各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招生限额

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代码)

招生限额

类型

国际商务

025400

(01) 民航企业跨国经营与服务贸易

(02) 航空金融与资产管理

(03) 航空供应链与航材国际采购

10

专硕

工商管理学(120200

(01)航空金融与资产管理

(02)航空运输战略与规划管理

(03)航空运输服务运营与供应链管理

(04)航空运输智慧营销与收益管理

(05)民航财务与会计

17

学硕

工商管理

125100

(01)民航运输管理

(02)企业管理

54

非全日制

专硕

公共管理

125200

(01)民航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

(02)民航应急管理与航空安防

(03)民航大数据分析与数智治理

10

非全日制

专硕

会计

125300

(01)民航运输会计

(02)民航财务管理

(03)民航审计

26

(含退役士兵计划1个)

专硕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学校下达计划及实际招生情况确定。根据学校安排,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已调整到航空服务与安防管理学院,录取入校后统一纳入航空服务与安防管理学院培养管理。

二、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全力确保招生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各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

(二)复试联系人

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代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国际商务

025400

(01) 民航企业跨国经营与服务贸易

(02) 航空金融与资产管理

(03) 航空供应链与航材国际采购

老师

手机:13502128420

zhangyu881231@163.com

工商管理学

120200

(01)航空金融与资产管理

(02)航空运输战略与规划管理

(03)航空运输服务运营与供应链管理

(04)航空运输智慧营销与收益管理

(05)民航财务与会计

老师

手机:13502128420

zhangyu881231@163.com

工商管理

125100

(01)民航运输管理

(02)企业管理

吴老师

手机:18322011616

邮箱: caucmbazs@cauc.edu.cn

公共管理

125200

(01)民航行政管理与公共政策

(02)民航应急管理与航空安防

(03)民航大数据分析与数智治理

张老师

手机:13920243565

邮箱:cbzhang@cauc.edu.cn

会计

125300

(01)民航运输会计

(02)民航财务管理

(03)民航审计

马老师

手机:15620346507

邮箱:orange_macc@163.com  

四、复试基本条件要求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为我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具体如下表所示:

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国际商务(025400

324

40

60

专业学位类

工商管理学(120200

332

41

62

学术学位类

工商管理(MBA125100

146

35

70

专业学位类

公共管理(MPA125200

168

39

78

专业学位类

会计MPAcc125300

199

51

102

专业学位类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计划的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四)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和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我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院和学院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凡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提前登录招生学院网站,按照学院的通知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yjszs.cauc.edu.cn/,登录账号密码见登录界面提示)中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各招生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

证明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6)尚未取得毕业证(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或本科结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验证报告;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6.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

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

(六)复试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生。

缴费方式:

1.网络远程复试缴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2.现场复试考生缴费:登录“中国民航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纳,网站地址:https//sfpt.cauc.edu.cn/xysf/main.aspx

(七)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五、分批次进行复试

第一批次为一志愿考生,其他批次为调剂考生。各批次复试前,在我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国际商务025400工商管理学120200、公共管理125200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复试系统,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

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提前三天向学院提出申请。如遇学校网络、电力出现问题阻断复试进行,将另择时间安排此批复试;如学生网络出现问题,若短时间内解决,考生重新抽取试题进行复试;若需长时间解决,暂停该考生复试,进行下一位考生复试,指导异常情况考生更换网络继续复试。

复试现场应急电话:022-24092269  18622623849

(二)复试时间

拟于3月下旬启动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网址https://www.cauc.edu.cn/jgxy/(下同),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其中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等环节。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具体复试内容结构及分值结构见如下。

学科门类

专业综合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国际商务(025400

100

50

150

合格/不合格

工商管理学(120200

100

50

150

合格/不合格

工商管理(MBA125100

——

50

150

100

公共管理(MPA125200

100

50

100

50

会计(MPAcc125300

100

50

100

50

各学科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考核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综合测试根据专业不同分别采取线上、线下复试,学院将自行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其中各专业(方向)具体复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如下:

硕士研究生专业

复试科目

考试范围

国际商务(025400)(线上面试

经济学统计学基础

需求与供给、消费者和厂商、市场结构、博弈论基础、市场失灵;统计量及其抽样分布、参数估计、假设检验、回归

工商管理120200(线上面试)

管理学

管理学基础理论、基本原理和方法

公共管理(125200)(线上面试

公共管理专业综合

能力测试

公共管理基本理论与实践、民航政策法规、

民航应急管理与安防管理、民航信息管理

会计(125300)(线下笔试)

财务会计、成本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

财务会计、成本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

审计等基础理论

2.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学院各专业将组织对复试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测试时将及时更换试题,考试题目随机确定。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学院复试专家组组织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专业课面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测试时随机抽取。

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包括思想政治状况、科研能力、水平和科研成果、实践能力、团队协作等。

4.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国际商务(025400)、工商管理学(120200)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题由学院负责命制,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试各科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每科考试时间请查看各专业的具体复试通知。依据学科差异,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分别如下:

1国际商务(025400

加试科目:国际经济学、金融经济学

参考书目:

《国际经济学》,主编:李坤望、张兵,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2月出版

《金融经济学教程(第三版)》,主编:陈伟忠、陆珩瑱,中国金融出版社,202111月出版

2工商管理学(120200

加试科目:宏观经济学、管理统计学

参考书目

宏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编写组,《西方经济学下册》(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管理统计学:宋光辉 ,《管理统计学》(第四版),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7

3工商管理(125100

加试科目: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

参考书目

《管理学》(马工程教材),主编:陈传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1月出版

《企业战略管理》(第四版),主编:杨锡怀、王江,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出版

4公共管理(125200

加试科目:管理学、公共财政概论

参考书目

《管理学》(马工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1月出版

《组织行为学》(参考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组织行为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5计(125300

加试科目:会计学基础、财务管理

参考书目

《基础会计》(原初级会计学)(第12·立体化数字教材版),主编:秦玉熙、袁蓉丽、朱小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5月出版

《财务管理学》(第10·立体化数字教材版),主编:王化成、刘俊彦、廖冠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6月出版

(四)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1.现场复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笔答的方式。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进行考生身份查验、身份识别比对、安全检查和违规物品检查。考生在规定答题纸上进行作答。笔试时长一般为2小时,具体由各学科专业根据考核要求确定。笔试结束后,评卷小组对考生答卷进行集中评阅。

2综合面试

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网络远程复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线上笔答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视频监控下接收试题,手写完成作答后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30-60分钟,具体由各学科专业根据考核要求确定)完成答题并拍照按照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复试考务工作组负责统计汇总考生笔试答卷后密封,安排专人评阅,登录成绩。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开始前,考生在网上报到,进行考生身份识别比对,确认设备调试正常。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试题由系统题库随机发送或由考生自行抽取试题编号。综合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总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七、录取管理

(一)总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折算后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国际商务(025400)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

2.报考工商管理学120200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

4.报考公共管理(125200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

5.报考会计(125300)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

6.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录取规则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排序。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四)提交《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见附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五)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或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信息公开

我院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提供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对本培养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监督检查,加强对推免资格、复试组织、调剂、录取等方面的监管,巡查复试录取现场。举报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纪检委员 电话:022-24092464

电子邮箱:yxia@cauc.edu.cn

监督小组组长:夏  衍

监督小组成员:江  红、许红军、马春芳、丁

十、方案20263月起实行,其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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