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曹允春等八十一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时间:2010-03-08
文章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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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10〕18号

各单位、各部门:

经评审,确认曹允春等八十一人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如下:

一、经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于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评审,确认下列人员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七人具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曹允春  杜红兵  石旭东  王  辉  王淑艳  王 勇  杨  丽

(二)二人具备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王洁宁  邢志伟

(三)十人具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陈亚军  董慧芬  洪振宇  金永利  李  航  李艳伟  覃  睿 

张红颖  张  威  张宇翔

(四)尹萍具备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五)张强具备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以上人员任职资格时间,从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计算。

    二、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于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评审,确认唐志红具备图书资料系列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计算。

三、经中国民航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于二○○九年十月十九日评审,确认下列人员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三十五人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王  轩  孙爱俊  徐美健  白  玲  陈维兴  张建芳  徐文君 

陈国柱  齐  鸣  孙  华  张晓瑜  王  娟  雷  缙  宋祥波 

常  江  闫凤良  赵宁宁  侯红英  王万乐  任  强  刘永刚 

朱  可  赵佳琪  庄子波  李新明  朱新华  李俊仙  杨万柳 

王  林  于博远  殷春宏  丁亚楠  吴姗姗  宋桂娟  王治霖

(二)四人具备科学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陶立权  龚  淼  岳仁田  汪  磊

(三)七人具备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陈再明  孔  旭  林  旭  陈  聪  魏  琛  谢万杰  于  飞

(四)三人具备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吴月伟  苏万鹏  高江涛

(五)八人具备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

马晓鹏  冯小荣  程  龙  李德兴  韩绍程  汪  展  康建海

刘  冶

以上人员任职资格时间,从二○○九年十月十九日起计算。

四、经中国民航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于二○○九年十月十九日评审,审定刘运春具备教育研究系列研究实习员职务任职资格,审定李健丽具备图书资料专业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二○○九年十月十九日起计算。

中国民航大学

                                        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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