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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中心:
根据《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航院发〔2005〕6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实验室开放力度,充实实验室开放内容,现启动2013-14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选题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实验室开放选题管理细则(试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11月13日前将“申请表”(打印版及电子文本)一式两份交实验设备处实验实习管理科,过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二、申报范围
1.申请人:承担实验教学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2.申请项目:指导教师根据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或在自己承担的科研项目中自行设计出适合学生并可持续进行训练的项目,学校将择优选择,并将入选题目作为任选课录入教务选课系统供学生选择。
三、申报说明
1.一项开放选题的选课学生数每学期达到5人可以开课。为保证开放质量,一项开放选题的选课人数不得超过20人;
2. 选题学时一般为10学时或10的整数倍,最多不超过40学时;
3. 申报选题须有实验指导书或项目设计任务书;
4. 所申报的选题,指导教师要提前通过各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帮助学生顺利进行选题,确保所报选题能够正常开设。往年申报并通过评审已进入选课系统的选题,也可开设。
5.实验名称如果在08版培养方案中已有,或实验内容和课内教学内容重复的,请不要再申报。
注:以前申报过并通过评审已进入选课系统的选题此次不需提交以上材料。
联系人:任光辉
联系电话:2152
实验设备处
2013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