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有充分发掘和利用实验室资源条件,促进实验教学改革,为学生进入实验室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航院发[2005]60号)文件精神,设备处现组织本学期“实验室开放”补充申报工作和下学期“实验室开放选题”申报工作。
一、实验室开放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时间
2014年10月20日前《实验室开放申请表》(见附件一)的电子版留言至任光辉、黄东键,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提交至实验实习管理科。
2.申报范围
中国民航大学正式建制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都可利用现有师资条件、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向学生开放使用。
3.申报说明
(1)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相应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并做好审核、监督工作,相关教师要做好实验室开放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室开放的质量;
(2)确定开放的实验室要做好宣传工作,以便学生顺利进行相关的预约、准备和实施工作;
(3)如开放实验室支持自选实验课题开放,可开展设备处已批准的实验室开放选题项目;
(4)如开放实验室支持自带课题开放,实验室老师应做好指导工作,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选择优秀的项目进入实验室实施;
(5)实验室开放工作由各综合实验室(实验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并报设备处备案,由设备处归口管理。
4、开放补贴
实验室开放补贴将以年度进行计算,严格以实验室开放记录为计算依据。
二、实验室开放选题工作安排
1.申报时间
2014年10月20日前《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二)的电子版留言至任光辉、黄东键,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提交至实验实习管理科;
2.申报范围
(1)实验项目:各实验室在总结开放经验的基础上,择优选择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
(2)科研项目:指导教师根据在研项目或已完成的科研项目设计出适合学生进行科技训练的项目;
3.申报说明
(1)为保证开放质量,一项开放选题的选课学生数每学期不得超过15人(包括以往选题);
(2)所申报的项目,如果是由几个子实验组成的实验选修课,应注明;
(3)实验名称如果已经在08版培养方案中有或实验内容和课内教学内容重复的,请不要再申报;
(4)学时一般为10学时或10的整数倍,但最多不超过40学时;
(5)申报的项目须有实验指导书或项目设计任务书;
注:以前申报过的项目此次不需提交以上材料。
联系人:任光辉 黄东键
联系电话:2152 2157
实验设备处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