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在校学生:
为继续落实教育部的“质量工程”和“本科教学工程”,面向在校学生有效开展科技项目的训练,决定开展2014度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要求学生以“2014年度大学生科技项目推荐立项一览表”(见附件1)中列出的项目为依据,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统一管理下,依托各个教学单位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开展立项申报。允许自由申报,数量限定在所依托基地上报总数的10%以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数量
本年度将设立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38项,向天津市推荐市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60项左右,设立校级创新创业项目80项,企业基金项目仍以波音基金为主设立5-8项。
学生仅需要申报一次,统一评审。其中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将主要从今年已经确定的学生科技立项中遴选予以认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部分新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要求:申报国家级和天津市级项目的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大二、大三年级本科学生,申报国家级项目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7,已承担在研项目或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本次申报。申报企业基金(波音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可以是在校研究生。每名学生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
2.项目以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依项目需要组建学科专业交叉、跨年级的团队。
3.国家级和市级项目指导教师须具有较强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能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指导教师每年参与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4.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研究经费资助,申报立项的国家级项目经费限额2万元,市级限额1万元,校级0.2万元,企业基金(波音基金)限额1000美元。项目经费由项目组管理使用。创新创业项目中国家级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导师每个项目指导费2000元和15个学时认定,市级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导师每个项目指导费1000元和15个学时认定,校级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导师每个项目10个学时认定。
5.项目研究时间为1至2年。项目获批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如确需更换的要办理手续,经创新创业实践中心批准。
6.项目成果要求必须有实际作品,而且国家级和市级项目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或申请一项专利,发表论文时应标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注明项目编号。
7.申报书中指导教师意见,必须由指导教师本人手写。
二、申报时间安排
1.2014年4月28日前,学生向项目依托的基地提交申请材料,各基地组织项目初审,负责项目形式审查和汇总。
2.2014年4月30日12:00前,各基地将全部申报项目汇总表及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表上报教务处,如超过截止时间影响申报后果自负。
三、提交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民航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5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上交文件名必须为:学院代码+三位序号+申报题目);
2.项目依托基地填写《中国民航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汇总表》(必须是excel电子表格,见附件3)一式一份;
以上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签字版材料于2014年4月30日上午12:00前提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威, 联系电话:2125
附件1:2014年度大学生科技项目推荐立项一览表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中国民航大学大学生科技项目申请汇总表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