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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民航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保证2020版培养方案有效落实,在专业建设中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我校实验室资源配置,启动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提前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提高效益、教学需要、院级管理、充分论证。 二、申报范围 1.已纳入学校宁河校区建设的实验室和2021-2022年已同意建设的实验室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2.2022年新建专业实验室以及2023年拟申报新建专业实验室。 3.2021年进行专业调整的教学实验室。 4.2020版培养方案新设实验课或实验项目急需的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更新。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建设项目中涉及的课程必须是2020版培养方案中课程。 2.凡承担有未按时验收在建项目或验收不合格的实验中心(综合实验室),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3.已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项目库内且具有明确资金出处(如十四五实验室建设规划、新校区建设工程、修购资金项目等)的实验室建设项目不予立项。 4.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不支持小型设备自制项目(10万以下),该类项目通过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具体内容参考《中国民航大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5]110号)。 5.凡申报书中出现低级错误的,形式审查后将直接否决,不再进入项目论证程序。 四、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民航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涉及大型仪器设备(设备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同时需要填写《中国民航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2)。 2.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将论证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按优先程度排序。填写《202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初审表》(附件3)、《2023年中国民航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申购汇总表》(附件4)、《202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设备汇总表》(附件5)。 3.教务处负责进行教学实验室论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进行大型仪器设备论证。 五、提交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提交涉及的2020版及以上版本的教学大纲电子版;《中国民航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中国民航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2023年实验室建设申报初审表》、《2023年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购汇总表》、《2023年中国民航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申购汇总表》。 2.命名规则及提交份数。所有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及文件夹按下表规则命名。 表 命名规则及提交份数表
注:《中国民航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待评审通过后须再提交3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3.时间要求。所有材料由单位统一在2022年3月7日交教务处实践管理科李佳,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佳 24092939,赵云 24092152
附件: 1.中国民航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中国民航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3.202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初审表 4.2023年中国民航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申购汇总表 5.202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设备汇总表 6.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
教务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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