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现将重复率检测及答辩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检测

我校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

1. 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为参加2023年答辩的全部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为学生提交答辩时的论文最终稿,即通过检测的论文与学生答辩提交的论文,内容要保持一致。

2. 检测负责人

每个专业指定专门负责检测的教师。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需经过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由指导教师提交至检测人。

3. 检测过程

检测程序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检测时间包括两次:参与第一次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时间段为答辩三天前;参与第二次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时间由各单位根据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4. 检测结果

依据《中国民航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6]223号)确定检测结果及认定结论(见下表1),每名学生有两次检测机会。

表1 检测结果及认定结论

检测

情况

首次检测结果

认定结论

复检结果

结论

情况一

≤20%

可参加评优

 

 

情况二

≤30%

可参加答辩

 

 

情况三

30%<≤50%

需参加复检

≤30%

可参加答辩

>30%

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

情况四

>50%

不构成学术不端,需参加复检

≤30%

可参加答辩

>30%

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

构成学术不端,取消答辩资格。

 

 

 

5.检测时间

检测系统已就绪,具体检测时间(必须在答辩前完成检测)由各学院决定。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做好答辩工作预案,组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分组,并将答辩安排提前通知到所有参与答辩的学生和教师。

1. 各专业做好毕业设计重复率检测及上传系统工作;

2.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严格审核学生的答辩资格;

3. 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和专业(系)应科学安排答辩小组,做好答辩时间、地点安排;

4.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审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名单,对答辩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及评优

1. 成绩评定

各专业毕设成绩优秀率控制在专业人数的10%,良好率控制在专业人数的40%。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成绩评定时,要坚持客观、公正。对于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差距过大的,答辩小组应进行详细调查并上报答辩委员会。

2. 成绩登录

答辩结束后,尽快给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并及时上传成绩,确保学生毕业审核工作按时进行。

3. 评优

各学院按文件要求评选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答辩总人数的5%,评优标准参见学校相关文件。

四、2023年教育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

提前做好2023年教育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准备工作。包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清单、论文电子版、评审专家信息表等,要求与2022年相同。信息要准确、规范,符合教育部要求。

五、材料上报

1.提交《学院2023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及安排》(附件2)电子版,截止时间为5月13日前。

2.提交评优材料,包括《2023届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前。电子版论文每份论文1个文件,文件名为“学院-专业-学号-姓名”。纸质版论文材料要齐全,各种签字、日期、盖章不可缺失。

上述材料上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周立春,联系电话:24092125,地址:勤业楼312。

六、注意事项

1. 指导教师应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过程材料真实齐全。

2. 各单位在论文重复率检测完成后,即可组织指导教师审阅、评阅教师审阅及答辩工作。特别提醒:毕设指导教师不得参与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

3. 对于指导教师未按照规定完成指导、督促、检查、成绩评定工作的,或者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有明显提高或压低学生评定成绩的,教学单位应认真核实情况,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学校规定给予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1.重复率检测程序及注意事项

2.学院2023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及安排

3.2023届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中国民航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