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国家级、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和《中国民航大学省部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校发[2016]31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级、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新聘期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岗位

1. 工程技术训练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民航大学)主任、空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民航大学)主任、机务维修工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2. 航空电子电气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通信导航监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计算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电工电子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航空运输经济与管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大学物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航空法学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机场工程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航空发动机实验中心(建设单位)主任、空管市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主任、通信导航监视市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主任。

二、聘任条件

1、学校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师德师风良好,身心健康;

2、本领域学术水平高,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教学科研实践经验丰富,热爱实验教学,管理能力强,熟悉实验室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明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发展目标与思路,具备开拓创新精神,善于研究解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5、示范中心主任一届任期5年,原则上退休前能够满足一届任期。

三、岗位职责

主任在学校和示范中心依托建设的二级单位领导下负责示范中心的全面工作,主要包括:

1、围绕学校和二级单位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实验实践能力与创新科研思维,培养创新人才;注重利用先进教学理念、前沿科学技术等推动教学体系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教学任务;注重将相关领域前沿成果和行业先进技术及时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有序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提高综合性实验项目和创新创业类实验项目质量,合理调节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比例。

2、注重组织团队系统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承担国家、省部级和学校内部的教学改革项目;开展跨学科实验教学项目和实验技术方法的创新研究,推动仪器设备资助研发改造;积极推进信息化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3、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加强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和资源建设,保障和改善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条件,保证实验室安全。

4、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承担各类知识竞赛培训,组织和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学科竞赛和成果展示,与各类研究机构和团队开展实质性合作。必要时面向社会开展科学知识传播和服务。

5、完善示范中心规章制度,按要求组织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完善示范中心网站。

6、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要求编制年度报告和年度任务,接受国家和学校的考核与评估。

四、聘任程序

1、由依托建设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公开招聘。可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条件审查,并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进行集体评议,且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2、二级单位将示范中心主任推荐人选报学校,学校根据程序开展聘任,并将聘任结果按规定在市教委、教育部备案。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2023年7月6日前以呈批件的形式将推荐人选的简历(300字左右)报送国资处,国资处将推荐人选汇总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云,联系电话:2152。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