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3〕18号),现开展实验室信息填报工作。

一、填报范围:各综合实验室。

二、填报内容:实验室基本信息、效益成果、经费信息、专任实验人员共四个方面。

三、请各单位指定1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填写填报人信息表(附件1),于9月8日下班前留言至国资处孙艺东。

四、统计时段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五、填报方式:登录中国民航大学智能实验室管理系统  http://10.16.9.210/customer/index/index.html,在系统中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六、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七、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及时完成填报,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

联系人:孙艺东 215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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