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工作安排,我校将于本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师生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1.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要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重要批示精神相结合。
2.各党委(总支)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委(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组织各级干部和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二)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1.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媒介,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常识宣传。广泛宣传各民族在交流交往交融中发生的感人故事,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2.开展线下集中宣传活动。根据实际,通过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宣传活动,为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1.结合实际,在秋季开学后组织开展“讲好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课程内容。
2.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写一篇民族团结作文、观看一部民族团结影片等活动。
(四)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
1.要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针对少数民族师生“解忧助困”活动。
2.采取广泛谈心谈话、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切实了解少数民族师生所思所想所盼所需,在有温度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加强管理服务,解决实际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委(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挥协同效应,党委统战部牵头协调,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工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党委(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好本单位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推动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二要创新方式,注重实效。要注重宣传方式的创新,以新形式、新内容、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要抓重点、抓落实,增强活动的新颖性和参与性,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
三要及时总结,持续推动。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及时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推进,抓出特色,形成书面总结(包含文字与图片),于10月8日前报统战部。
联系人:付涛 联系电话:24092922
统战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工部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