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鼓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技术创新和实验装备开发,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与科技处共同实施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自2013年开始至今,该项目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在实验教学改革及实验师资队伍培养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成果,进一步鼓励实验实践创新,现启动2018年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中国民航大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5]11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符合立项资助范围,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实用性;
(2)对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有促进作用;
(3)内容真实可靠,经费预算合理,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4)具有前期研究基础,且具有较好应用效果的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进一步申请资金支持进行深度研究和产品优化;
(5)所报内容不得与教改项目、校内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其他项目重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项目。
二、立项范围
(1)实验项目改革与新测试方法建立;
(2)虚拟实验教学资源的建设;
(3)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制与功能开发(包括一般和重点,具体详见相关办法);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功能开发、技术改造、维修;
(5)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安全管理)和运行机制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从事实验教学教师和实验(工程)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2)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且项目开展过程中保证人员分工合理;
(3)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审核项目的立项依据、改革内容和实施方案等,严格把关,鼓励团队合作,确保项目对本单位实验室工作具有推动作用,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
四、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在学校“实验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10.5.27.238:8080/caasqes具体见附件中使用说明)填写内容并导出或直接填写《中国民航大学实验技术创新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各学院(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的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研究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申请书》请于6月15日前由各单位统一送交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4)国资处、科技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遴选,其结果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联系人:任光辉   2152
技术负责人:冯小荣    2067
国资处信息咨询QQ群号:26467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