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8-2020年专业建设经费分配方案的通知》(校发〔2018〕197号)、《关于开展2019年预算编制的通知》(校发〔2018〕421号)和三年专业建设经费2018年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2019年实践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决定开展2019年实践教学经费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算项目
(一)校外实习费
1.校外实习费预算必须严格按专业教学计划填报实习课程(项目)、实习周数、实习地点、学生数等;如教学计划中实习环节有调整的,须附教学计划调整表复印件。
2.经费预算标准按《中国民航大学本科学生校外实习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16〕297号)规定执行。填写《2019年校外实习费预算表》(附件1)。
(二)校内实验实习费
校内实验实习费包含教学实验耗材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和小型设备维修费。
1.教学实验耗材费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需要,各单位制定实验材料经费预算,须按学科专业特点、学生规模、近两年使用情况、消耗平均额度、实验课程门数和学时数等相关数据测算。填写《2019年教学实验耗材费预算表》(附件2)。
2.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实验教学小型仪器设备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工作的必要工具,本项目中的小型仪器设备是指在成批已购置的教学设备中有个别损坏、并已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且单价在1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实验室新增的仪器设备在实验室建设中申报,不能用该项经费购置。填写《2019年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预算表》(附件3)。
3.实验教学设备维修费。实验教学设备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工作的必要工具,其维护维修经费一般参照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0.5%预算;各学院制定维护维修预算,须按其设备分类、使用年限、使用效益、学生规模、实验课程门数和时数等相关指标预算。填写《2019年实验教学设备维修费预算表》(附件4)。
二、预算要求
1.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是学校下拨各学院实践经费的依据,请各单位结合2018年度经费执行情况,结合2019年具体工作,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算的项目及经费额度。
2.2019年实践教学经费预算,以各单位已上报三年专业建设经费为依据,结合2018年经费执行情况,可以做适当微调,微调幅度控制在10%左右。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工作,对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内容不详、测算过程不详细、采购清单不具体的项目,不予受理。如有漏报或弄虚作假而影响经费下拨的,责任自负。
三、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填写预算表(附件1-4)和《2019年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汇总表》(附件5)。
2.2018年12月21日提交所有预算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同时提交《2019年教学单位实践经费预算汇总表》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李威,2409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