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暑期即将来临,根据《关于2023年暑假放假的通知》(校办发〔2023〕9号)的要求,各单位应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为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就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应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对本单位所负责的实验室进行隐患排查,确保细致到位,不留死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2.假期前做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假期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和关好门窗、水、电、气的“四防四关”工作,由所在单位粘贴封条进行关闭。确因教学或科研工作需要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及准入工作。
3.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在使用期间,严禁人员脱岗,学生实验过程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危险性实验应至少2人在场,并做好防护工作。
4.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类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五双”要求进行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妥善做好假期间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管理,避免实验室废弃物之间相互反应而造成危险事故。
5.做好用电安全管理。检查实验室用电线路,大功率仪器设备应单独接线,对于裸露或存在漏电危险的电线,请及时更换,接线板做好固定,避免多个串联或超负荷用电,切实做到人走电断。
6. 做好实验室雨季安全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认真排查由强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点,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
8.以上未提及的实验室相关的其他安全内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假期拟开放的实验室请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备案表》(附件),并于7月3日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将备案表留言至国资处郑树桐。未提交备案的实验室假期不得开放使用,不接受任何临时实验室开放申请,请各单位提前统筹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情况。
安全无小事,平安靠大家!望各单位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人务必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消除隐患,保障实验室假期安全稳定。
联系人:郑树桐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