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24〕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究主题
2024年拟围绕以下主题立项60个左右市级研究项目。市教委将根据指标择优向教育部推荐主题1-3的项目,主题4-5仅为市级项目选题。
1.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研究。
2.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3.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4.实验教学成效评价研究。针对实验教学对学生能力培养的成效,基于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工具进行有效的量化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研究。
5.实验教学协同建设研究。针对我市各高校的教学科研设备、高水平师资等优质实验资源,在学校内部、校际之间形成有效共享的协同建设机制和课程组织模式研究。
三、推荐数量及要求
1.学校推荐总额。我校限额推荐5个项目。
2.单位申报限额。每个教学单位限1个基础名额,每个省部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额外增加1个名额。
3.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项目研究周期6个月;所有申报项目务必保证能够按期提交研究成果,天津市将加强过程指导和结题验收审核,对明显偏离预期目标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研究项目予以撤销。
四、工作流程
第1阶段: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填写《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至项目归属单位。
第2阶段:各单位教学工作分委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按申报限额要求,排序推荐,填写《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拟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应在单位内公示2天。
第3阶段:学校组织评审,按照限额排序推荐,组织推荐项目的公示、材料完善及上报工作。材料提交时间等事项请查询教务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