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天津市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项目(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年天津市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思政专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天津市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思政专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党的创新理论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围绕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课程思政等现实问题或教育教学改革前沿问题,创造性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能够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织实施

(—)项目申报

1.项目类别。市级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思政专项)分为“高等教育思政课”和“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课程思政”。

2.组织和申报名额。要求各单位精心组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高等教育思政课:面向本科院校(本科及研究生)设立,马克思主义学院限报2项;其他学院兼职思政课教师,经筛选后限报1项。

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课程思政:面向普通高校设立,各学院经筛选后限报2项。

3.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市级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思政专项)的负责人,应为主持和直接参与成果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的教师。申报“高等教育思政课”人员须为本科高校从事思政课教学的专兼职教师;申报“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课程思政”人员中,申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人员须为高校专职辅导员或专职学生工作人员,申报“课程思政”方向人员须为高校专业教师。

(2)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社会责任感强,师德师风优良。

(3)申报市级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思政专项)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个项目申请人最多主持申报1项,参与不多于2项。已获批立项新一轮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已获得过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内容基本相同或无新增创新点的,不得重复申报。

(4)在思政课教学比武、“故事思政”微课大赛、思政课教师辩论赛等各类市级思政课教学相关赛事,以及学校“三全育人”优秀工作案例评选、高校思政工作精品项目等各类市级思政项目中的获奖者,或指导大学生讲思政课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者予以优先考虑。

天津市高等教育思政课最终立项10项左右;天津市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课程思政最终立项15项左右。

(二)评审立项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彰显特色”原则,由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思政专项)进行评审,最终“高等教育思政课”和“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课程思政”两个赛道各推选2项上报天津市。

(三)结项要求

1.市级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思政专项)推荐成果必须为思政课、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思政相关教学和实践成果,其他要求按照《天津市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项目立项和管理办法》执行。

2.市级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思政专项)结项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及能反映教学成果质量和水平的相关著作、论文等培育项目完成后,凡是申报该周期天津市教学成果奖评审的,不再单独组织验收。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及支撑材料)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在申报书(一份)封面加盖公章后由学院统一报送至马院教务科(马院335室),不接受老师个人申报;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通过办公留言报送给马院教务科王海明。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2:00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海明  24095605

地址: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科335室(南院校医院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