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按照民航局通知要求,现就在全校范围开展精简优化基层考核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的范围
包括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考核(含以学校名义开展、具体由本单位、本部门承办的考核事项),特别是延伸到基层单位的考核。
二、清理规范坚持的原则
一是坚持分级负责、从严把关;
二是坚持全面清理、逐项规范;
三是坚持平稳有序、务求实效。
三、清理规范的工作要求
(一)全面摸底。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单位、本部门组织开展的考核事项,厘清考核主体、对象、方法、频次以及政策法规依据等。
(二)认真研判。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组织开展的考核事项进行认真研判,按照“看考核事项是否合法合规、确有必要;看考核指标是否突出重点、简单精准;看考核方法是否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看考核频次是否科学合理、适度有效;看考核结果是否奖优罚劣、激励担当”的要求,对各类考核逐一提出保留优化、整合归并、予以取消的具体意见,并填写《考核事项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对拟保留、合并的考核事项提出优化措施。凡同类考核事项应合并运行,涉及多部门的应联合开展,不得就相同内容多头考核。
(三)报送材料。各单位、各部门要将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阅同意后的《考核事项基本情况表》,于11月15日(本周五)15:30前,电子版留言发党办校办文秘室高博(电话:2105),纸质版由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18日(下周一)11:30前,送交至党办校办文秘室(勤业楼213室)。如确无考核事项,请零报告。党办校办汇总并报学校审阅同意后,上报民航局。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清理规范和汇总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