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我校作为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初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天津市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

二、提交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结项报告、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见附件),结题答辩PPT。

三、提交时间

请于2024年12月9日中午12点之前发送材料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李佳,24092939。

四、注意事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初审后,市教委还将组织专家对市级项目进行评审,对明显偏离预期目标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研究项目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