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与学科建设进度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科研实验室(民航发展基金专项支持)建设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20日(星期三)14:00
二、会议形式
线上会议
腾讯会议号:958 450 537
三、相关要求
1. 请学院组织各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责任合同电子版(见附件),学院收齐后于4月18日前将电子版留言至李岩。
2. 未按时提交责任合同的实验室项目,不允许参加答辩。
3. 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准备PPT,答辩时长5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
4. 答辩以学院为整体,各项目负责人依次答辩,院内答辩顺序学院自定。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4月13日
附表 答辩学院顺序
序号 |
主依托学院 |
1 |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航空工程学院 |
4 |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
5 |
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