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公布了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我校参评的法学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两个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此次学位点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对2009-2011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的评估,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评估结果分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三个等级。
评估结果显示:全国共有42所高校的50个学位授权点评估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 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83所高校的95个学位授权点被要求限期整改, 整改期为2年,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27所高校主动放弃41个学位授权点。天津参评16所高校中,其中的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财经大学各有一个学位授权点被要求限期整改,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共放弃3个学位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