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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学校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17年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及实验室安全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实验室工作推动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8:30
二、地点:行政楼三会议室
三、议程:
1.布置2017年实验室建设任务。
2.布置2017年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
3.布置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四、参加人员:校领导、国资处、教务处负责人、各学院(中心、部)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各实验中心(综合实验室)主任。
请与会人员准时到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副院长(副主任)向吕宗平副校长请假并报国资处备案,实验室主任向国资处请假。与会人员请自带水杯、笔等。
联系人:任光辉 联系电话:2152
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