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实行新的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3-10-23 14:53 jtgao 

    根据信息网络中心今年规范网络使用、修订收费管理办法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校园信息化支撑发展与引领创新的重要作用,在总结五年来校园网计时收费的经验与基础上,经过对百余所高校的调研和统计分析,科学合理的选择收费方式,制定校园网按流量计费的管理办法,于2013年5月1日实行。
    具体工作过程告知如下:
    1、为完成新旧收费方式交割,校园网将于2013年4月30日23:00暂停运行,预计校园网于2013年5月1日2:00恢复运行。
    2、用户预存费用按系统交割时间节点、按新旧收费方式分别计算。

                      信息网络中心
                      2013年4月28日

附件:中国民航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

         

中国民航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分担部分通信运行费用的管理办法(试行)》(教育技司[1997]27号)及有关电信服务管理办法,本着校园网网络“谁使用,谁承担费用”的原则,制订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校园网用户,包括在职职工、场外离退人员、场外家属、在校学生、外籍教师、外聘人员等。
第三条  为保证在职职工办公和离退职工生活的需要,每月免费使用20GBytes流量。
第四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用户访问互联网,不包括用户从校内外访问校内资源,如办公信息系统、Bb教学平台、教务管理系统、邮件系统等。
第三章  计费标准
第五条  互联网访问采用按流量计费管理。
第六条  计费单位为兆字节(MBytes);标准为每兆字节(MBytes)流量按0.001元计费。
第七条  不足人民币0.01元的流量部分按人民币0.01元计算;计费程序按账号登录至账号注销期间流入的流量计算。
第四章  收费管理
第八条  学校根据收费管理办法,由财务处统一收缴费用,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制作充值卡及办理售卡业务。
第九条  用户购买充值卡,通过网络自行注入自己账号充值卡面额的方式来交纳费用;或使用校园卡在圈存机上交纳费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校园网用户应遵守《中国民航大学校园网网络管理规定》及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执行校发〔2007〕140号文件中附件《中国民航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