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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户籍迁转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4-18 [来源]: [浏览次数]:


你好,毕业生!

毕业季事情繁多,但如果你的户口在学校,是集体户口,那么以下通知内容与你相关,请认真阅读


关于2023届毕业生户籍迁转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自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今后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户籍迁转手续的必需材料。毕业生凭毕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凭毕业证可在原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2023届集体户口毕业生可本着自愿原则,自主选择户口迁转去向。不管是将户籍迁往就业地还是原籍户籍地,必须提前联系拟落户地公安机关或用人单位人力部门,明确落户详细地址。户籍管理办公室在6月份为第一批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到派出所批量打印《户口迁移证》。

一、2023届集体户口毕业生户口迁转方案:

(一)迁往外省市

1.签协议的用人单位接收户口,可迁往单位集体户或用人单位指定托管/代理地;

2.回原籍户籍地

3.升学的,可以选择迁往研究生学校集体户或回原籍;

4.通过外省市人才引进落户:先办理落户地《准予迁入证明》,未取得准迁证的,不办理迁出;

5.签约北京单位的学生,需拿到进京函后再办理户口迁出;确定不接收户口的,可以选择回原籍;

(二)落户本市

1.与本市用人单位签协议的,可落单位集体户或指定社区集体户;

2.本市有名下房产的,按产权证房屋地址落户;

3.与人才市场签约的,按北方人才规定落户;

4.考取本市其它高校研究生的,落学校集体户;

(三)下列情形不参加本次批量迁户

1.第二批毕业和延长学业的;

2.求职中或就业去向尚不明确的,可保留学校集体户口两年;

3.参加外省市人才引进落户,尚未取得落户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的;

4.加入“海河英才计划”户口留津

5.直读本校研究生和考取二学位的

二、办理流程

(一)已明确户籍迁转地的毕业生,向辅导员申请填报《毕业生户籍迁转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即表示对自己提供的落户地址负责;

(二)《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部统一领取并发放;

(三)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妥善保管,并尽快将《户口迁移证》交给落户单位或去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关于毕业生办理户籍迁转注意事项

(一)户籍管理办公室批量打印《户口迁移证》只针对第一批毕业学生办理一次,延期毕业学生取得毕业证后可个人前往新立派出所办理迁户手续,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协议或单位接收证明及师生事务服务中心保卫处窗口开具的迁出证明;

(二)毕业生所填写的“户口迁往地详址”必须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区),同时写明落户的详细地址;

(三)《毕业生户籍迁转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收取时间暂定6月1日,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再调整;

(四)毕业生办理户籍迁转常用信息说明

1.我校集体户口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驯海路100号中国民航大学;

2.户籍登记机关(即所属派出所)统一填写为: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新立派出所,电话:022-24996800;

3.所属街道社区: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航大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电话:022-24092787;

(五)户籍问题咨询电话:24097890、24092183。


祝同学们毕业快乐,前程似锦!


附件:毕业生户籍迁转登记表



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