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简化毕业离校流程,方便学生,确保校园教学生活秩序正常,营造和谐、有序、文明的离校氛围,现将2023届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5月25日至6月10日
二、各项相关事宜
( 一 ) 《离校手续表》相关
各学院印制下发《202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建议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统一批量办理各项离校手续。
毕业生办理完各项手续,明确毕业证和学位证领取方式后,提交《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离校手续表》,学院辅导员负责审核,并将离校手续表收齐后妥善保管,以备相关部门检查。
(二) 党组织关系相关
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由学生所在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关系转出后,学院党委需督促毕业生本人将回执联按时寄回,并妥善保存,以确保不产生“口袋党员”;学生党员回执联(电子版亦可 ) 收齐后,以学院党委为单位于当年年底报组织部备案。对组织关系确需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要及时转出。保留其组织关系期间,学生党员要参加必要的党组织生活,并按时交纳党费。
( 三 ) 学生证相关
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学生证后到各学院学工办(或毕业班辅导员办公室)进行统一注销盖章;如学生证丢失,请毕业班辅导员要求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证丢失情况说明。
( 四 ) 校园卡注销工作安排
毕业生校园卡将于8月1日起停用,无须退卡,交通联合卡功能可继续使用。
1. 关于自动圈存: 毕业生在离校前自行到圈存机上将“自动圈存”更改为“自助圈存”,校园卡将停止从银行卡中自动转账。
2.校园卡余额退费:校园卡中的余额在离校前消费完即可,无须办理退卡。如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消费完的余额,请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有效校园卡和离校手续表(已经将离校手续表上交的同学可持毕业证)到师生服务中心校园卡窗口办理。建议毕业生保留校园卡,学校将为毕业生保 留卡内信息,若今后回校参加统一培训或学习,可根据相关规定重新激活校园卡使用。
3.关于休学或延期毕业:收费和校园卡服务室将于下学期初根据教务处文件统一办理校园卡延期手续。
( 五 ) 欠费学生缴费安排
为方便欠费学生缴纳学费收费和校园卡服务室于6月10日前将提供 3 种缴费方式:
1.集中扣款。 5月25日起,每周一、四集中扣款,请通知同学将所欠费用足额 (存入金额必须大于需交交金 额 )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行卡中。
2.支付宝转账。支付宝账号为 1391340684@qq.com,使用此方式缴费的同学请务必备注学号及姓名。
3.现场缴费。学生可以前往指定办公地点进行现场刷卡缴费。
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缴费的学生,学生本人填写欠费信息确认单,请毕业班辅导员收齐后交回收费和校园卡服务室。
请相关毕业生保留学校办理的工商银行卡,不要立即注销,以便完成各项退费手续。
收费与校园卡现场办公地点:
( 1 ) 东丽校区北院师生服务中心6号、7号窗口;
( 2 ) 东丽校区南院至善苑 206 室 (仅办理收费 ) ;
( 3 ) 宁河校区图书馆一楼师生服务中心7号、8号、9号窗 口。
( 六 ) 还清图书、提交论文
1. 清还图书: 2023届毕业生请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完成个人图书的清还。
时间: 即日起,可以自行归还所借图书。5月30日-6月2日集中办理图书馆的离校手续。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6:30
地点:科技馆(明德馆)一楼总服务台(建议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
2.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必须上传毕业论文电子版。登录图书馆主页( https://www.cauc.edu.cn/tsg/ ),点击快速导航“论文提交”,按照提示上传,具体说明详见《关于2023届毕业生清还图书和提交论文的通知》。
3.硕士研究生提交纸质版毕业论文。各学院收集研究生纸质版毕业论文,统一交到明德馆教师研究生阅览室(509室),咨询电话:022-24092691。
( 七 ) 住宿手续办理
1.正常毕业手续办理
办理时间:5 月 25 日-6 月 10 日
办理地点:北 1、北 3、北 17、北 20、北 22、北 25、 北 28、南 1、南 4、南 5、南 17、南 18、南 22、南 23、公 寓的毕业生可到本公寓一楼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其他公 寓毕业生可持本公寓值班员开具的验房单到附近盖章点或 南 12 公寓/北 18 公寓项目部办理。
2.延期离校手续办理
因延期答辩等特殊原因未能如期离校的同学,由学院统一填报《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延期住宿申请表》,并将电子版留言至学工部瞿凯及中航大公司公寓管理中心王保信。原则上申请延长住宿日期不得超过7月1日,学生公寓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各学院做好临时集中 住宿安排和调整工作。确定延长学业的同学,暑假离校前带走个人物品,待下学期另行安排住宿。
3.宿舍交接工作
为保证毕业生宿舍安全、无空白点、顺利交接,各学 院做好宿舍检查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清理宿舍杂物,传承 学校优 良作风,确认毕业生已离校 、宿舍内无安全隐患 后,填写《2023 届毕业生宿舍交接表》,并与学生公寓提前约定宿舍交接时间,高效完成空宿舍交接管理工作。交接工作的完成以学院与公寓双方单位签字为准,交接后视为空宿舍,立即断水断电。
(八) 户籍相关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时间:6月2日前
办理地点:师生服务中心1、2号窗口(联系电话:24097899)
1.无犯罪记录证明:集体户口毕业生,可登陆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 APP 线上办;户籍不在天津的学生,需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集体户口卡复印:由各学院提供学生名单电子版,辅导员或学生负责人携带纸质版 (加盖院章) 到师生服务中心办理。
(九) 毕业生档案相关
毕业生档案按照《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校党发[2019]27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生档案移交转 递的通知》( 学工部函(2022)015号 )要求,完整、规范做 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和移交转递,并提醒毕业生及时跟踪档转递情况,按要求保留在学校的档案由毕业生所在学院妥善管理。
(十) 各类材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按照要求及时将毕业生各类材料进行归档。
(十一 ) 上报参加毕业典礼的人数
为便于安排2023届毕业生典礼座位,确定毕业生学位 服的数量,各学院于5月29日(周一)之前将计划参加本科毕业典礼的人数留言给给武装部王超,将计划参加研究生毕业典礼的人数研究生院研工办宋祎琳,为了确保毕业典礼当天的秩序及学位服的准备,各学院上报人数时尽可能准确。
附件:
1.2023 届毕业生离校手续表
2.毕业生学生证丢失情况说明
3.学生欠费信息确认单
4.关于 2023 届毕业生清还图书和提交论文的通知
5.2023 届毕业生延期住宿申请表
6.2023 届毕业生宿舍交接表
7.2023 届毕业生复印户口页统计表
党委学工部
2023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