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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电量退费或转移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2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师生:

关于学生宿舍剩余电量退费与转移问题,中航大公司曾于2023年6月7日发布通知,结合半年来实际操作情况,为进一步规范退费与转移工作,现将通知与附件修改如下:

学生宿舍预售电原则上不退费,建议同学不要一次性大量购电(1元起售),符合如下条件的可申请退费或转移:

1.因学校临时通知学生长时间离校实习且返校后不再住宿原宿舍;

2.外在原因导致学生长时间不在校,临近毕业仍遗留大量电费;

3.学校统一组织住宿调整,同寝学生全部离开原宿舍。

申请退费或转移可自行下载申请表,规范填写后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后勤楼343)、宁河校区宁3公寓108、行政服务中心(北教四)8号窗口办理,具体时间:

东丽校区:

北教四 周一、周四8:00-11:30,13:30-16:00

后勤楼 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6:30

宁河校区:

宁3公寓108 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6:30

2023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学生宿舍剩余电量退费或转移的通知》同时作废。



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