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用印效率,自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起,对财务处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的日常用印地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印地点变更
原财务处综合管理科(具体地址:北校区北四综合楼216室)不再受理日常用印业务,财务处相关印章统一移至学校东丽校区北教4-106室师生服务中心13号窗口集中办理。
二、用印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申请人须通过学校信息门户OA系统“事务管理”模块提交“二级单位印章审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明用印事由、用印类型、份数等,并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流转至财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用印(根据新版OA系统公文流转规则,各二级单位公文管理员流转财务用印时,请通过“会签单位公文管理员”节点流转至财务处)。
特别提醒:各类科研、教研项目因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需同时加盖校级印章和财务印章的,需在申请校级印章时一并申请财务印章,经所在单位及归口部门审批后用印,无需单独提交财务印章申请。
2.用章办理: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须持《二级单位印章审批单》(电子版照片)及待用印材料,前往师生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用印。
3.现场用印: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单及材料无误后,予以用印。
三、用印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遵守学校印章使用规定,按照“先审批后用印”的原则,提前提交用印申请,待用印审批完成后,经办人携带审批单电子版照片以及待用印材料,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用印。
2.用印后,请经办人配合做好用章信息登记。
3.如有大批量用印需求,请经办人提前与工作人员协商用印场地与时间。
四、注意事项
1.寒暑假期间用印安排另行通知。
2.用印申请务必通过办公系统提前提交并完成审批流程,请充分考虑公文流转时间。
3.北教4-106室师生服务中心13号窗口工作时间:
工作日8:00-11:50、13:30-16:30
联系电话:022-24097893
4.宁河校区用印需求可在完成审批后通过师生服务中心“一日达”服务办理。
请各单位及师生周知此项变更,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合理安排办事时间。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财务处(核算与收费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