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工子女医药费审核和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4-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2025年度职工子女医疗费审核和报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期和时间安排、地点

1.2025年度职工子女医药费审核和报销工作同时进行。

业务办理日期:

(1)2026年4月20日、22日、24日;

(2)2026年5月18日、20日、22日;

(3)2026年6月22日、24日、26日

共计9天.

时间: 每天下午1:30——4:30

地点:校医院南院二楼中厅

二、在网管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协作下,本年度职工子女医药费审核和报销工作实行网上预约号办理。

网上预约时间: 即日起至 6月21日中午12点

预约方式:请点击融合信息门户(https://home.cauc.edu.cn)首页左侧的“子女医药费报销”, 进行操作,其标识位置在“用户查询、校历查询、本周会议、工资信息、子女医药费报销”。

每人预约仅限一次,不能重复预约,望各位教职工合理安排审核报销时间。

三、审核范围、所需材料  

根据学校文件有关规定,本次审核职工子女医疗费包括如下范围:

1.范围:指符合“校发[2019]407号”文件(详见附件1)报销规定的18周岁以下(2007年(含2007年)以后出生)职工子女医疗费。

2.2025年新出生的子女,未在线申请办理《中国民航大学职工子女医疗补助通知单》的,请先在“师生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手续,报销签字时携带该通知单。

3.所需材料需提交票据种类列示如下:

(1)“天津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收据联)、天津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含住院费用清单),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章;

(2)增值税普通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需要区分情况:

A、需要盖章的
(a)右下角有销售方(章)的字样
(b)开票品名栏是“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B、 不需要盖章的:
(a)右下角无销售方(章)的字样
(b)开票品名栏是“项目”

(4)异地医疗机构票据等。

4.补助政策:每孩在最高限额2000元内的部分补助50%,超出部分不予补助。

四、现场审核报销流程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医药费审核:

(1)职工名单以人事处提供名单为准,我校双职工子女医疗补助仅限单人申报。

(2)医药费票据须加盖收费章并附有明细。收据中印章不全、无日期、无明细、字迹模糊、损毁严重、私自涂改的不予审核、签字。

(3)单据日期范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4)所有医药费报销票据请按照就诊日期顺序排列整齐。

2、医药费报销:

(1) “中国民航大学医药费报销单” 可以自行打印见附件3。

(2)请您提前填写“中国民航大学医药费报销单”,字迹工整,不允许涂改,填写格式见附件4,并请在备注栏注明:“职工子女出生日期”,子女人数为2人的教职工请分开填写两张医药费报销单。

(3)为了避免报销金额有误,请自行核算单据张数和总金额,到达报销现场后与校医院工作人员核对。

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由校医院进行初步核算后,财务处进行复审,报销金额以财务处最终支付金额为准。

(4)每张票据背面均须职工本人签字。

(5)报销票据应分类粘贴(门诊收费票据、住院收费票据(含住院费用清单)、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等),一张票据粘贴单只粘贴一类事项票据。每张票据粘贴单不超过20张发票,超过最高限额2000元以上的发票不再需要粘贴。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前请您提前将报销票据依次叠铺粘贴在票据粘贴单(附件5),报销票据粘贴方式见附件6,粘贴时请将“中国民航大学医药费报销单”(附件3)贴于票据最上面(如有疑问,可于报销当日参照校医院财务室的式样现场粘贴)。

(6)为了提高职工子女医药费审核和报销效率,减少职工子女医药费票据退单问题,将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常见问题予以列示说明(附件7)。

3、每年上半年是教职工医药费报销集中办理时间,为了合理安排医药费报销工作进度,采取分期分批审核医药费报销单据的方法,付款时间预计安排在今年7月-9月集中办理。

请您在整理票据时注意以上事项,主动剔除不合格票据,以免在审核和报销时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本次审核和报销仅安排以上时间,其余时间暂不予办理。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中航大(天津)产业有限公司

                             校医院

                          2026年4月14日